《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武汉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市场商户感官认知。11月5日,监管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人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指导辖区农贸市场商户更换“生鲜灯”。部门
翁武涵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吴采平摄影报道
中特检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德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宿松县妇联: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筑牢廉洁家风底线 宿松新闻网
宿松县纪委监委:靶向发力综合施策 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宿松新闻网
宿松县纪委监委:“复盘总结”推动试点工作提质增效 宿松新闻网